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柞蚕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意见
(丹政办发[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是全国的柞蚕生产基地和丝绸工业基地,放养规模和蚕茧产量分别占全国的25%和全省的40%。柞蚕业是我市山区的传统支柱产业,在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柞蚕场也是林业主要资源之一,是我市绿色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期间,我市立足于解决好柞蚕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矛盾,积极调整林蚕结构,实行科学养蚕,使全市柞蚕产业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一是通过结构调整,实施“天保工程”,全市完成退蚕还林、栽果120万亩,实际留存蚕场面积200万亩。蚕场占全部林地的比重由21.3%下降为13.3%。二是蚕场生态建设得到加强。采取蚕场补植、中刈放拐和小流域治理等综合措施,使蚕场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三是科学养蚕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显著增加。2005年全市蚕茧总产量1.78万吨,总收入2.09亿元,蚕民户均收入由5000元提高到8000元。四是蚕业产业化进程逐步加快。全市现已拥有50家缫丝和丝绸民营加工企业,年加工蚕茧能力1.5万吨,初步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的柞蚕产业化工业集群。目前我市柞蚕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蚕场承包责任制不到位、蚕场产权不清晰、投入机制不合理、产业政策不完善、蚕场生态建设滞后、服务体系不健全、龙头企业牵动力不强等等,尤其是蚕场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为推进蚕场建设与科学养蚕的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在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中促进丝绸工业再创辉煌,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稳定柞蚕生产规模,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规范蚕场管理,加强蚕场建设;实行科学养蚕,发展生态蚕业,转变蚕业经济增长方式;做大做强柞蚕加工龙头企业,加快蚕业产业化进程,推动我市柞蚕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发展目标:根据我市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经过进一步调整,柞蚕场规模长期稳定在200万亩。2010年,柞蚕放养3万把,平均亩产翻一番。总产2万吨,产值2.4亿元,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12.4%和14.8 %。以二类蚕场改造升级为重点,加快蚕业生态建设步伐。2010年,全市建设标准化生态型蚕场50万亩,二类蚕场改造升级50万亩。完成全市丝绸行业的改造升级。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利税8000万元,年递增26%左右,力争实现丝绸工业全面振兴。加快蚕业产业基地建设,把丹东建设成为全国的柞蚕业物流中心、研发中心、蚕种基地和柞蚕丝绸工业基地。到“十一五”期末,全市蚕业全行业社会总产值达到14亿元,成为丹东经济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