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关于布置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冀统制字[2006]109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06]18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对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将《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和省统计报表制度2006年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2007年6月底,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2008年1月底。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所列文号为国统字[2006]185号或冀统制字[2006]109号。
统计标准
统计上使用的12位行政区划代码及城乡属性码的上报时间为11月10前。
从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起,各类统计调查的基层报表统一采用统计上使用的12位行政区划代码。今后各地在调整12位行政区划代码时,同时调整城乡地域代码。
基本单位统计
1、将“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中“09控股情况”项修改为: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本项指标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建筑业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填报。
2、“变更和注消单位情况”(J401表)表名改为“变更和剔除单位情况”;“更新类型代码”分项“6-注销”改为“6-变更其他指标”;增加“7-剔除”、“8-待查”;代码1-6可复选。
3、“新增、变更和注消单位情况表”(J410表)中“变动类型代码”分项增加“4-吊销”。
4、修改总说明中,“2月20日前报送上年全部限额以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数据由省局相关专业提供,各省辖市统计局可参照此办法执行。”为“2月10日前报送上年全部限额以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数据;2月20日前全省上年全部限额以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数据由省局相关专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