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目前各地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一)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指导、协调。
(二)在农业普查机构(办公室)中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
(三)组织并培训一支以农村基层干部和普查员为骨干的宣传队伍。
(四)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优势,开动脑筋,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制作各种宣传材料,如宣传手册、广告宣传画、幻灯片、编排文艺节目等。
(五)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要结合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介绍农业普查知识。凡属全省性的活动,省级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报道。
为便于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开展,现将全国统一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提纲》、《河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宣传活动规划》、《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标语口号》一并发给你们。
附件:1、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提纲
2、河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宣传活动规划
3、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广播电视局
二ΟО六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提纲
根据国家普查制度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一、什么是农业普查
(一)农业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调查项目、统一填写方法,对所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所有涉农情况进行的全面调查登记。
(二)农业普查的目的:查清近10年来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三)农业普查的原则:农业普查采用属地原则,凡在我国境内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进行登记,而且一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只能在其所属地区进行登记。
(四)农业普查的调查范围和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普查范围涉及全国3万多乡镇、60万多个村委会、2亿多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