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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 工作创新

  1.在党内活动、工作方法上有创新,并有调研成果,力争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和全国性会议上有交流发言。

  2.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积极参与《重庆机关党建》网站建设,及时报送信息,每半个月不少于1条。

  3.在《重庆人口》开办党建之窗栏目。

  4.年度内,创新工作力争获市级及以上表彰。

  四、方法步骤

  “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通过2007年的基础准备,已进入重点实施阶段。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的要求,结合人口计生委党建工作实际,创建活动分为五个步骤:

  第一步:3月底以前,调整充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创建工作力量;制定完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创建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营造人人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的创建氛围。

  第二步:4月底以前,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创建任务,制定目标责任分工表,明确职责,各党支部组织创建目标任务的实施,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

  第三步:7月底以前,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分级进行自查,对照考评要求,倾听群众意见,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第四步:10月底以前:由委创建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做出评估。通过自查,在创建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向市直机关党工委申报“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自查报告。

  5.第五步:接受市直机关党工委考核验收(时间待定)。

  五、措施和要求

  1.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各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做到活动有规划、落实有措施、检查有标准、评比有依据。

  2.坚持创建活动与其它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把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职工之家”、“五好党支部”、“系统风貌建设”、“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党内外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加强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创建措施。

  3.加强创建活动督促检查。在创建活动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重点把握好“任务、职责、方法、标准”四个重点方面,确保创建活动人人参与,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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