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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统计局计算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统计局信息网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网信息目录列示的变更,由有关单位与编辑部协商确定后,经信息网管理小组组长批准。

  五、信息上网发布的程序
  信息发布实行报送审批制。拟上网的信息,要填写《河北省统计局信息上网审批表》经过相关审核批准后,以电子文档报送编辑部,编辑部一般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在相应网站发布,信息发布后产生单位要及时审核,发现错误及时通知编辑部修改。

  政务信息类内容的审批,在经过本单位领导核稿审批后,经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方可上网。

  统计信息类内容的审批,在经过综合处领导审批后,方可上网。

  统计数据类内容的审批,在经过本单位领导核稿审批后,方可上网。

  有关网站运行内容的审批,在经过计算中心领导审批后,方可上网。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在网上发布公告和信息。

  不属于上网信息目录列示的信息如需上外网发布,须经信息网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

  上网信息要认真审核,信息审核的内容包括,应该上网公布的信息是否上网,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是否有不适宜对外发布的内容,上网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等。

  六、安全保密
  各单位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对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要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对因特网站制定严密的网络安全保密方案,确保网站安全运行。负责站点维护的人员不得把用户名和密码透露给他人,密码要定期修改。

  本规定由局信息网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实施,《河北省统计局信息上网管理办法》(办字(2000)2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河北省统计局信息网管理小组名单
  附件二:河北省统计局上网信息目录
  附件三:河北省统计局信息上网审批表

  附件一:
河北省统计局信息网管理小组名单

  组 长:
  杨景祥

  副组长:
  史造月  田 艳   杨志敏(常务)

  成 员:
  田铁真  史兰绪   周运凯   张文阁   白君琪

  刘振维   张吉良   和大水   徐同修   李忠林

  刘建中   宋 辉   袁双喜   郝继先   赵桂军

  殷志林   张国军   谢臻须   吴菊平   贾书民

  编辑部联络员:

  办公室(财务基建处)
  闫 龙

  政策法规与设计管理处
  郭胜平

  农村统计处
  孙玉梅

  工业交通统计处
  谢 超

  投资与建筑业统计处
  殷 飞

  国内贸易统计处
  李 军

  对外经济统计处
  杨喜进

  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处
  张 成

  服务业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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