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信息目录列示的变更,由有关单位与编辑部协商确定后,经信息网管理小组组长批准。
五、信息上网发布的程序
信息发布实行报送审批制。拟上网的信息,要填写《河北省统计局信息上网审批表》经过相关审核批准后,以电子文档报送编辑部,编辑部一般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在相应网站发布,信息发布后产生单位要及时审核,发现错误及时通知编辑部修改。
政务信息类内容的审批,在经过本单位领导核稿审批后,经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方可上网。
统计信息类内容的审批,在经过综合处领导审批后,方可上网。
统计数据类内容的审批,在经过本单位领导核稿审批后,方可上网。
有关网站运行内容的审批,在经过计算中心领导审批后,方可上网。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在网上发布公告和信息。
不属于上网信息目录列示的信息如需上外网发布,须经信息网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
上网信息要认真审核,信息审核的内容包括,应该上网公布的信息是否上网,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是否有不适宜对外发布的内容,上网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等。
六、安全保密
各单位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对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要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对因特网站制定严密的网络安全保密方案,确保网站安全运行。负责站点维护的人员不得把用户名和密码透露给他人,密码要定期修改。
本规定由局信息网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实施,《
河北省统计局信息上网管理办法》(办字(2000)2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河北省统计局信息网管理小组名单
附件二:河北省统计局上网信息目录
附件三:河北省统计局信息上网审批表
附件一:
河北省统计局信息网管理小组名单
组 长:
杨景祥
副组长:
史造月 田 艳 杨志敏(常务)
成 员:
田铁真 史兰绪 周运凯 张文阁 白君琪
刘振维 张吉良 和大水 徐同修 李忠林
刘建中 宋 辉 袁双喜 郝继先 赵桂军
殷志林 张国军 谢臻须 吴菊平 贾书民
编辑部联络员:
办公室(财务基建处)
闫 龙
政策法规与设计管理处
郭胜平
农村统计处
孙玉梅
工业交通统计处
谢 超
投资与建筑业统计处
殷 飞
国内贸易统计处
李 军
对外经济统计处
杨喜进
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处
张 成
服务业统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