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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龙岩市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开办武平猪麻山煤矿申请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龙岩市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开办武平猪麻山煤矿申请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9号)


龙岩市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开办武平猪麻山煤矿企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委组织煤炭行业有关专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认为,该项目的交通运输、供电、水资源条件较好,井田勘探程度达普终,煤炭可采储量为130.03万吨,资源较为可靠,报告设计6万吨/年井型、14.5年服务年限和开采方案基本合理,投资回收期和投资利润率达到行业基准要求,矿井建设具备了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基本条件。

  经研究,我委认为该项目符合煤炭工业产业政策和我省煤炭生产布局,原则同意专家组对该项目的审查意见和龙岩市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开办武平猪麻山煤矿的申请。在该项目开工建设前,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合格,并提交一份到我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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