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龙岩市雁石煤炭发运站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龙岩市雁石煤炭发运站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6〕58号)


龙岩市雁石煤炭发运站:

  我委于2006年2月22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申请。根据《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5号令)和《福建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若干规定》(闽经贸能源〔2005〕526号),经审查,同意龙岩市雁石煤炭发运站企业名称变更为龙岩市大豪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地址变更为龙岩市溪南南路麟丰大厦三楼,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谢建煌,注册资金变更为500万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