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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和调整临时机构的通知(2006)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和调整临时机构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6]63号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丹东市四中移地新建工程领导小组、凤城和宽甸城市信用社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丹东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丹东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将丹东边防委员会更名为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调整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和丹东市东北东部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一、丹东市四中移地新建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

陈铁新

  市长

副组长:

曲仁田

  常务副市长

赵长富

  副市长

于 梅

  副市长

成 员:

徐建华

  市建委主任

仇国政

  市教育局局长

胡昌礼

  市发改委主任

牛向东

  市财政局局长

于天大

  振安区政府区长

马仁斌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陈万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伟

  市消防局局长

石万才

  市人防办主任

于连生

  市环保局局长

陈晓东

  丹东供电公司经理

于 利

  丹东市商业银行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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