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批量建造700TEU集装箱船适应性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5〕55号)
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你司闽船集司规[2005]4号、7号文悉。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为挖掘生产潜力,尽量多承揽出口船舶建造业务,改善企业经济效益,拟在原厂区实施批量建造700TEU集装箱船适应性技术改造项目,委托中船第九设计院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该报告内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生产纲领:通过技改,使近期的主产品700TEU集装箱船建造能力从6艘/年提高到8艘(约6.6万载重吨)/年。
二、技改主要内容
1、搬迁重建钢料堆场;
2、搬迁重建钢材预处理工场;
3、扩建船体分段组装及预舾装场地两处(含吊车轨道延伸);
4、新增一批先进切割、焊接设备;
5、总降压站增容及厂区供配电系统改造;
6、淘汰落后空气压缩机,代之以新型节能设备,优化全厂空压站布局及实施供气管网改造。
三、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487万元,资金主要由企业自筹,短缺的资金由省级政府投资资金适当调剂支持。项目投产后新增流动资金17430万元,除企业自筹必要的铺底金外,其余向有关银行申请贷款解决。
四、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年新增销售收入24900万元,新增利润1996万元,新增创汇3000万美元。
五、项目建设期1年,于2006年上半年完成,力争提前竣工。
六、项目有关城市规划、环保、工业卫生、劳动安全、消防等请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七、有关项目招标方案的核准另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请你司协助企业按工厂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技改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法等有关建设法规;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实施必要的急需的子项目,消除生产瓶颈,达到建设期短,投资尽可能节省,效益明显改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