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宣传部、市科协
责任部门:科技局、文化局、广电局、教育局、报社
(一)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 务:
--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并推向国际市场,改变目前科普作品"单向引进"的局面。
--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措 施: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建立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作用;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
(责任部门:宣传部、文化局、广电局)
--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的有效合作,引进国外优秀作品,借鉴国际先进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责任部门:宣传部、科技局、教育局、科协)
--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建成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责任部门:宣传部、文化局、广电局)
--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责任部门:宣传部、文化局、广电局、科协、报社)
(二)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责任部门:宣传部、文化局、广电局、卫生局、科协、报社
任 务:
--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等大幅度增加。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提高科技频道、专栏制作传播质量,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专版和科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形成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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