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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6〕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丹东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现根据《纲要》规定的任务提出我市实施《纲要》的主要行动、工程和相关部门的分工,以推动各部门开展好《纲要》实施工作。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部门:宣传部、科技局、科协、妇联、老科协
  任  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本国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措 施:
  --通过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广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科学课程,逐步推进高中科学课程改革;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改革科学教育评价制度,定期监测科学教育质量。
  (责任部门:教育局)
  --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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