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8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6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船)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90%出入境口岸的候机厅、候船厅、候车厅、火车站、陆地边境等场所要设置艾滋病防治与关爱的大型公益广告、宣传栏或电子大屏幕等长期性宣传教育设施;90%的口岸入境旅客通道摆放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设立艾滋病防治咨询点。
3.市、各县(市)区、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
4.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5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100%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100%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7.建立和实施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实行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0%以上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性病的年发病增长率低于10%。
8.建立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社区和家庭为主,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7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县(市)区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85%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完成市级艾滋病抗体检测确证实验室建设。
2.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船)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100%出入境口岸的候机厅、候船厅、候车厅、火车站、陆地边境等场所要设置艾滋病防治与关爱的大型公益广告、宣传栏或电子大屏幕等长期性宣传教育设施;100%的口岸入境旅客通道摆放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设立艾滋病防治咨询点。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