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漳州漳浦霞美加油站等11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70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漳浦霞美加油站等11家企业:
我委于2006年 5月29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浦霞美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仙游西德加油站、永春县新鸿发加油站、南安市新翔辉加油站(原南安市石井镇进明加油站)、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天宝上行加油站、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天宝下行加油站、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金山上行加油站、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金山下行加油站、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朝阳上行加油站、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朝阳下行加油站等10家企业零售经营汽油、柴油;同意邵武市源丰石油配送有限责任公司配送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