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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民宗委“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和《市民宗委巩固和扩大学习整改活动成果方案》的通知

  整改时限:2006年12月24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2:积极推进市基督教“两会”规划建设培训中心;支持市基督教“两会”、市天主教“两会”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教职人员培训班。
  责任领导: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洪道元
  责任处室:宗教二处
  整改时限:“十一五”期间
  整改措施3:加强重庆佛学院各项管理工作,支持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办好中青年教职人员短期培训班。
  责任领导: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洪道元,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实再
  责任处室: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整改时限:“十一五”期间
  五、对照大力强化改革创新观念的要求,查找出的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不活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
  (九)针对“机关办事责任不具体,对于哪些工作应属于哪级职务人员负责办理界定不清,以致于在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委机关对民族宗教界人士通报工作、交流信息的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听取他们意见、建议的渠道不够畅通。在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上,存在重项目资金分配,轻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管,以致于有的地方出现了挪用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的情况”问题的具体整改意见。
  长期努力方向: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客观要求,积极推进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近期整改事项:制定《重庆市民宗委简化内部办事程序方案》。
  整改目标:切实解决机关办事责任不具体,工作程序不规范,工作责任不落实和相互推诿现象,建立健全通报工作、交流信息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疏通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渠道,加大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管。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处室职责、人员岗位职责和办事责任。按照《重庆市民宗委简化内部办事程序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特别是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事权和具体程序,防止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责任领导:委党组书记、主任谭建祥;民族工作方面由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杰锋抓落实;宗教工作方面由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洪道元,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实再抓落实。
  责任处室:政法处负责制定方案,有关处室负责落实
  整改时限:2006年12月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2:会同市财政局认真落实《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在媒体上公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会同市财政局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考评。
  责任领导: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杰锋
  责任处室:经济处
  整改时限:“十一五”期间
  (十)针对“委机关有的干部以分级负责为借口,对区县(自治县)民宗部门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不及时去帮助解决,深入基层、深入民族宗教工作第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较少。有的甚至靠坐在办公室打电话收集情况、指挥工作”问题的具体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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