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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创建“市直机关文明单位”活动规划》的通知

  3.积极支持公益事业。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对口扶贫、助学,向灾区、困难群众、残疾事业捐款捐物等活动。热心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为社区文明建设作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1.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职工,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坚持开展创文明处室、文明岗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争当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等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
  3.充分发挥机关青年职工的作用,对青年职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倡导职业文明,促进青年职工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提高。
  4.讲诚信,讲礼仪。干群关系融洽,职工团结互助,精神面貌振奋。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
  1.建设学习型机关,有计划地安排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不同形式的业余学习。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举办科技、经济、法律及生活知识讲座,开展读书交流、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参观走访等活动。
  2.抓好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立足现有条件,添置必要的文体设施,开辟合适的活动场所。依据职工的爱好组织多个兴趣活动小组,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
  1.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保障职工对机关内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征求职工关于加强机关建设的意见或建议,推进机关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生活。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机关内部治安状况好。
  3.加强对职工的民主法制教育。领导干部无违纪违法案件,职工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刑事案件。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良好
  1.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职工工作生活环境良好。
  2.加大节约资源与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宣传力度,培养职工的节约与环保意识,在机关开展节约用水、电及办公用品的活动,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见成效。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业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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