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换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及规范、统一编号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宗委(局、办):
为了适应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根据国家宗教局《关于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编号的通知》(宗机发〔2005〕245号)的通知,现就全市规范、统一换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及编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换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后,为了摸清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底数,从4月1日起,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经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登记的(包括已暂缓登记和临时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重新换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新印制《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正副本)在市民宗委宗教二处领取。
二、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编号。宗教活动场所编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该场所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重庆简称“渝”,填写在“宗场证字”后的括号内。第二部分是教别,即该场所所属的宗教,以各教第一个字的声母的大写区分,天主教为“T”,基督教为“J”,佛教为“F”,道教为“D”,伊斯兰教为“Y”。第三部分为数字号,由9位数字组成:前两位数字表示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地、州、盟)的编号(重庆行政区划无中间层,此两位数均为00编号);第三、四、五位数字表示场所所在地的县(市、区、旗)的编号(重庆区县〈自治县〉编号见附表);后四位数字为该场所在所在的县(市、区、旗)的编号。以重庆市巴南区云篆寺佛教活动场所为例,假设其编号为“宗场证字(渝)F000140001”,“渝”为重庆市简称,“F”表示佛教活动场所,14为巴南区编号,0001为云篆寺在巴南区的编号(按照换发登记证的顺序编号)。
三、关于直管宗教活动场所换发登记证及编号。我市所属的罗汉寺、清真寺、圣爱堂、若瑟堂四个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由市民宗委换发登记证,其编号由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渝中区民宗办统一编号。
请各地以宗教活动场所换发新证为契机,按照此通知精神规范、统一本地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号。如有问题请与我委宗教一、二处联系。
附件:重庆市宗教活动场所各区县(自治县)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