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我委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时间是,2007年4月25日至2008年11月30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4月25 日-2007年4月30日)
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我委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真进行宣传发动,明确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重要意义、评议内容和工作安排,努力营造全委干部职工支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加强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机关良好形象。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5月1日-2007年12月30日)
我委将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自身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网络征求意见、明察暗访、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和民族宗教界人士、群众代表对委机关在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找准民宗委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勤政廉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态度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服务对象和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组织民主测评阶段(2008年10月1日-2008年10月20日)
民宗委将召开民族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负责人、基层民宗部门负责人及群众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通报我委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总结整改阶段(2008年11月1日-2008年11月30日)
根据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自查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和群众反馈意见,整改结果向基层群众反馈,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列出整改计划。
五、具体要求
(一)牢固树立新的理念,提高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重庆新阶段发展的“314”总体部署,要认清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进一步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认识,增强积极开展评议工作的自觉性,要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坚持不懈地抓好行评工作,自觉维护群众利益,要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结合《
行政许可法》和《
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实施,积极推进政府职能和作风的转变,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提高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