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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主城九区民宗局(办):
  现将《关于加强我市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日

  关于加强我市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

  城市民族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年来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不断探索创新的崭新工作领域。为加强我市城市民族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重庆直辖以来,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我市城市民族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的努力工作,初步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随着我市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外地来渝工作、学习、生活、经商的少数民族人口快速增加。目前,我市主城区共有少数民族成份51个,常住少数民族人口约4.8万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约4.5万人。做好城市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对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构建和谐重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市正在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重庆新阶段发展的“314”总体部署,大力实施“一圈两翼”战略,积极推进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我市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和集聚效应必将日益增强。与此同时,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势头将会更加明显,流动将会更加频繁。城市民族工作的形势必然日益复杂,任务必然日益繁重。
  重庆是全国唯一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直辖市,城市民族工作范围广,领域宽,内容新,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实践。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重庆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一圈两翼”战略、做好整个民族工作的必然要求,从而自觉破除陈旧思想观念、克服工作畏难情绪,积极履行职责,努力开拓创新,深化对城市民族工作的思想认识,稳妥有序地推进工作。城市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区要按照有关部署和安排,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行一步,敢闯敢试,大胆探索实践,积累工作经验,走出特色路子,不断创造新成绩,开创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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