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10.4.1受市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10.4.2受内部表彰的 30年
10.5 对本委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10.5.1受到警告(不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永久
10.5.2受到警告处分的 30年
10.6 职工录用、转正、聘用、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10.7 人事考核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10.8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10.9 职工名册 永久
10.10 党、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0.10.1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10.10.2重要专题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永久
10.10.3党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10.10.4情况反映、工作简报 10年
10.11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10.11.1重要的 永久
10.11.2一般的 30年
10.12 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 10年
10.13 本委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10.13.1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10.13.2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11 本委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11.1 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11.2 与有关单位签定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11.2.1重要的 30年
11.2.2一般的 10年
11.3 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11.3.1重要的 30年
11.3.2一般的 10年
11.4 本委财务预算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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