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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宗委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分解任务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措施
  (一)更新思想观念,转变部门工作职能,不断创新服务民族地区统筹城乡发展的民族工作新机制
  1.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把握民族工作的时代性、增强超前性、研究规律性,努力协调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在充分把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趋势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民族事务管理、服务的推进措施,不断推动民族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2.不断改革完善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民族地区统筹各项专项资金的调控能力。按照“规划引导、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社会监督、转变职能”的原则,坚持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改革方向,不断深化和完善改革措施。及早研究“十二五”期间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思路,进一步探索完善“专项资金集中调度、项目统筹规划、项目建设社会监督、项目效果体现改善民生”的机制,不断增强民族地区党委、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对专项资金的调度和调控能力。
  3.着眼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的全过程,细化和完善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形成在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决策部署、执行落实、督查考核等各个环节,规范运作、严格约束、严格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加快城市民族工作平台建设,突破空间与领域的限制,整合城市民族工作资源,形成为进城少数民族务工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机制
  1.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总体布局和“一圈两翼”发展战略格局,掌握和研究渝东南民族地区劳动力向“一圈”转移的趋势及变化,逐步探索建立为城市流动和定居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新机制,整合民族工作资源,协调社会各方面帮助进城务工少数民族群众解决诸如生活习俗、子女就学、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加强民族政策、民族常识宣传,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帮助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和帮助进城少数民族群众适应城市管理,融入城市生活。
  2.探索建立城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机制。协调有关方面,开展为进城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帮助进城少数民族群众依靠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文化差异,逐步建立完善清真食品供应、经营、监督体系,保障具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生活需要。坚持市场化方向,引导和支持清真企业规范经营,逐步做大做强。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在渝高校清真食堂工作,保障回族等少数民族大学生饮食需要。
  (三)充分调动和发挥少数民族专家学者优势,探索对渝东南民族地区的智力支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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