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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宗委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分解任务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宗委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分解任务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宗委(局、办),本委各处室: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第三次党代会重要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委办发〔2007〕95号)要求,经市民宗委党组同意,现将《重庆市民宗委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分解任务方案》印发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重庆市民宗委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分解任务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第三次党代精神的意见》(渝委发〔2007〕35号)精神,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第三次党代会重要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委办发〔2007〕95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好市第三次党代会“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为主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机制,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支持力度,努力开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任务分解
  市委下达给我委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具体分解为:

任务分解任务要点2008年~2012年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单位
年度目标及主要内容
一、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积极推进地方性民族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民族法制体系。1、积极推进《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立法工作。2007会同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市政府法制办,完成《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草案)起草、论证和立法工作。政法处
2、指导、帮助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2007~2008指导和帮助秀山自治县完成《自治条例》起草、论证、上报工作。政法处
2009~2010指导和帮助酉阳自治县完成《酉阳自治县自治条例》(草案)起草、论证、上报工作。政法处
2011~2012指导和帮助石柱自治县完成《石柱自治县自治条例》(草案)起草、论证、上报工作。政法处
3、指导、帮助自治县制定单行条例。2008~2012根据各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指导和帮助各自治县适时起草、论证、上报单行条例(草案)。政法处
二、贯彻《重庆市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扶持渝东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1、开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执法检查。2008~20121、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2、根据市人大的统一部署,配合市人大相关专委会,适时开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督促有关方面改进和落实。政法处
2、开展民族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积极协调民族优惠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2008~2012每年开展一次市委、市政府扶持渝东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调研,积极协调民族优惠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有关建议。经济处
三、进一步改革完善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增强民族地区统筹专项资金的调度能力。1、认真实施《重庆市2006年~2010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规划》。2007~2010坚持按《重庆市2006年~2010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规划》统筹安排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实施好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经济处
2、不断总结完善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7~2008会同市财政局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效益调研,总结规律,剖析问题,评估效益。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制度。经济处
3、落实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惠民措施2007~2010会同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惠民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调研。每年通报一次各项目惠民措施落实情况。经济处
任务分解任务要点2007年~2012年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单位
年度目标及主要内容
 4编制《重庆市2010年~2015年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规划》。2010会同市财政局和渝东南民族地区,编制《重庆市2010年~2015年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规划》。经济处
四、推进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渝东南民族地区教育、卫生事业发展。 指导和帮助渝东南民族地区认真做好《重庆市2006年至2010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规划》19个重点项目的建设。2007~20101、会同市财政局和渝东南民族地区有关部门及时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创造良好条件。2、2008年底前,完成8个乡镇卫生院建设。完成石柱自治县高中科技图书楼和运动场建设;完成石柱自治县人民医院、石柱自治县中医院、秀山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3、2009年底,完成秀山自治县高中、彭水自治县高中一期建设;完成黔江区民族中学运动场及女生宿舍建设。 4、2010年底,完成酉阳自治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黔江区中心医院外科大楼建设;完成酉阳自治县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和石柱自治县民族中学实训楼建设。经济处
五、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保护工作,推动民族风情生态旅游带建设。1、开展少数民族非物质传统文化调查,推动民族风情旅游带建设。2007~2009会同市文化广电局,开展渝东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调查摸底,完成原生态文化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文教处
2010~2012完成《重庆市渝东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保护目录》编制工作,推动民族风情生态旅游带建设。文教处
2、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2007~2012会同市体育局在民族地区广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结合建设民族风情生态旅游带,适当布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文教处
六、开展城市少数民族联谊活动,为进城务工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探索建立为进城少数民族务工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机制。2007~2012指导和帮助主城区民族工作部门建立健全为进城务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新机制。协调社会各方面,帮助解决进城务工少数民族群众诸如生活习俗、子女就学、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引导和帮助进城少数民族群众适应城市管理,融入城市生活。民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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