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本委各处室:
根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的特点,现就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9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这是我市今年“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根据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委机关的全体党员干部要通过干部职工大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正确评价我市反腐败工作的成效,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加强廉政建设,切实防治腐败,思想道德教育是基础。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清廉从政、服务发展”学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宗旨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学习《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学习《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和上级的要求。在教育中,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清廉从政、廉洁自律的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效抵御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蚀。要加强示范教育,深化警示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以案说法,以人说法,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警醒党员和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