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平和龙溪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厢式运输车生产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78号)
福建平和龙溪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的厢式运输车生产项目申请报告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2004年第8号令)及平和县经贸局初审意见,经审查,原则同意你司厢式运输车生产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关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1、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辆轻、中、重型厢式运输车的生产规模。底盘选用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底盘。
2、企业注册资本为2008万元,其中福建福环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占90%股份,平和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占10%股份。
3、产品开发除本企业有一定研制能力外,主要依托武汉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和赣州江环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对方签定了技术合作协议书。
二、根据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有关内容如下:
1、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不需征地,利用原福建省平和农用运输车厂(产能:10000辆低速汽车/年,现改制为福建平和龙溪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现有8.67公顷(合130亩)土地、31650平方米厂房和公共设施等。
(2)添置相应的冲压、焊接、金切、涂装、装配、检测、动力与办公等设备,购置计算机及辅助设计等软件,扩建CAD-NT网络,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3)完善配套公用工程。
2、项目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总投资中利用公司现有净资产31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2632.5万元,流动资金517.5万元),股东福建福环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另出资1850万元(用于新增固定资产投资867.5万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982.5万元)。
3、项目建设期半年。
三、项目环保、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