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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的意见

中共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的意见
(渝供党发〔2007〕54号)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党委、宣教处: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市供销合作总社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来,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工作意见》(渝委办发[2007]43号)的精神,结合市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现将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将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全体党员干部划分为市管领导干部、处级干部、科级以下干部和企业班子成员以及普通党员五个层次,针对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实际,分别确定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目标,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学习培训,力争到2008年3月底前,把市总社党委全体党员干部普遍轮训一遍。

  1、市管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集中学习培训从今年11月中旬开始,至明年1月底前结束。市总社组织人事处将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市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轮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市总社机关市管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的学习培训。

  2、机关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学习培训。由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集中学习培训从今年11月中旬开始,至明年3月基本结束。市总社组织人事处会同机关党委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学习培训工作安排,及时向市总社党委汇报并组织市总社机关处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3、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学习培训。机关科级以下干部集中学习培训,由市总社机关党委会同宣传教育处组织实施。学习培训从今年11月中旬开始,至明年3月底基本结束。学习培训的重点,一是培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形成过程、主要内容和科学内涵,坚定其理想信念;二是培训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任务,增强其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和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自觉性;三是培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相关的重要论述、部署及政策,提高其业务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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