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针对高危行业推出带有强制性的雇主责任险。目前这个险种仅限于在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推行,范围小,保险公司承担着很大风险。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雇主责任险覆盖到整个高危行业,不断扩大保险范围,降低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
二是针对学校、宾馆、娱乐等有关单位和公众场所,开展责任保险。防损减灾,是检验各级政府部门管理效能的重要体现。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有关单位参加责任保险,以利于将各类灾害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是针对个人责任保险,如医疗责任、食品卫生责任、执业责任、董事长责任等,则区别不同情况,积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重视保险的思想认识,增强全社会的保险意识。
五、积极探索承办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
各保险公司要全力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产品,拓展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针对目前在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同政府相关部门一起进行科学论证,不断设计出新的农村合作医疗新产品,供政府经办部门选择。
六、积极推动保险“进学校”工作
支持保险进学校,参与教育行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多层次的保险职业化教育体系,引导中、高等院校开设适应保险业发展需求的各类专业,为保险行业培养专业人才。
七、加强市场监管,完善自律机制,防范化解风险
加强和改善保险市场自律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为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制度。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措施,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市场中不正当竞争和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利益。进一步完善企业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强化企业和行业自我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把事前预防和事后检查、正面引导和违规处罚、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
按照高标准、规范化要求,严格保险市场准入,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和完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监管效率。规范行业自保、互助合作保险等保险组织形式,整顿规范行业或企业自办保险行为,并统一纳入保险监管。健全保险与其它金融行业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传递,维护国家和地方经济金融安全。
加快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保险诚信文化。加强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进保险产品、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道德约束、经济和法律制裁,提高失信成本,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发挥自律、维权、协调和宣传作用。建立保险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切实维护保险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