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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6.13”氨气泄漏灭火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6.13”氨气泄漏灭火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丹政发〔2007〕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6月13日13时30分,东港市康凌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一起丹东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液氨泄漏灭火事故。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后,发扬临危不惧、不畏艰难、连续作战、不怕牺牲的精神,经过 11 个小时的英勇奋战,成功地排除了险情,圆满完成了氨气泄漏灭火救援任务,保住了 30 吨液氨储罐和近千万元的资产,及时疏散了千余户居民,成功疏散营救了 60 余名厂区工作人员,无一人伤亡,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低到了最低限度,夺取了抢险工作的重大胜利。

  为大力弘扬丹东市消防局在“ 6.13 ”氨气泄漏事故灭火救援战斗中的大无畏精神和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顽强作风,市政府决定授予丹东市消防局“人民消防卫士”荣誉称号,荣记集体二等功。为在灭火救援战斗中表现突出的消防局政委丁长义、一线指挥员白刚副局长和关阀堵漏人员赵凯、杜建、孙洪亮、杨旭 6 名同志各荣记二等功;为消防局局长王伟、东港大队大队长周希文,灭火稀释人员初明亮、张凯平、杨帆、马万里、刘志勇、赵金城、王新博、马天鹏、于健、邴东、王鹏、高传通、陈广明、于跃洋、姜飞、王文光、宫恩泽、付峻岭,一线驾驶员王国鹏、谭柏龙,后勤保障人员刘波 23 名同志各荣记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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