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开展调查摸底,加强督查调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的领导,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落实责任,制定清欠计划,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按月调度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切实抓好落实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资历史清欠任务。
(二)为切实加强企业解决拖欠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起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市政府决定建立丹东市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全市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市长助理张林任召集人,市劳动保障局王明深局长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有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供销社、人民银行丹东分行、市工商局、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刘玉成兼任。联席会议要制定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各地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三)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对企业摸底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企业对 2006 年底以前的工资历史拖欠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调查和认定工作;二是对企业调查认定的拖欠工资数额建立详细台帐,内容包括拖欠工资企业名称、拖欠数额、拖欠起止时间、拖欠原因、涉及人员明细清单等;三是认真做好企业工资历史拖欠的统计汇总和逐级上报工作;四是在摸清企业拖欠工资底数的基础上,逐户督促企业制定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具体清欠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级联席会议及相关部门要根据企业隶属关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计划和偿还措施,分类指导企业实施自主清欠。
(四)搞好工作调度、强化监督检查。各级联席会议要加强对企业的工作协调和政策指导,督促企业落实责任,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要逐级建立情况通报、重大问题协商处理、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等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和调度工作,及时掌握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工作进度,及时做好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总分析,编报《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工作动态,确保清欠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开展督查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