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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推进“大学生就业信息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高校要加大网络建设投入,加强对就业网络的维护管理, 2007 年市、县(市)区和高校要全部开通就业信息网。组建以人事系统牵头,人事、劳动、教育系统就业网站为基础的“丹东市大学生就业网络联盟”,统筹全市就业信息资源。各级政府要建立并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的网络平台,定期开展分行业、分专业的网上招聘活动。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服务网功能,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帮助学生顺利实现就业。

  五、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加大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指导和服务

  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类人才交流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有关部门要为他们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并有计划地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 10 月 1 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市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专门台账,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失业时间较长的毕业生要重点给予援助。

  强化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和定期发布工作。继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监控和定期报告制度,开展就业统计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就业工作评估检查,对就业率作假的高校实行“一票否决”,并把处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定期召开通报会,及时通报高校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对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

  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创新宣传形式,引导社会、高校、家长、学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新型就业观和成才观,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各地推动就业的成功经验,宣传大学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各新闻媒体要办好专栏和专题,采取灵活有效的宣传报道形式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宣传各地、各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经验;宣传用人单位重视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好做法;宣传高校毕业生艰苦奋斗、自主创业、扎根基层的先进事迹,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业的热情,引导高校毕业生确定切合实际的就业期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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