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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政府新闻发布机制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政府新闻发布机制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7〕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方针,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政府新闻发布机制的通知》(辽政办发〔 2004 〕 72 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新闻发布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中央关于新闻发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际惯例,在全市逐步建立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确保及时、主动、准确、权威地发布新闻,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公民的知情权,在海内外树立丹东良好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新闻发布机制的组织机构,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中省直驻丹单位新闻发言人、各县(市)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成。各县(市)区各设一名新闻发言人。 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秘书长和一名副秘书长担任,负责市政府重要新闻的对外发布工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驻丹单位新闻发言人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负责本单位重要新闻的对外发布工作,同时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中层干部担任新闻联络员,负责新闻发布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各县(市)区新闻发言人负责本地区重要新闻的对外发布工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新闻发布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

  三、发布内容

  (一)全市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 

  (二)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及其实施情况以及举办的重要活动; 

  (三)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进展情况; 

  (四)重大科技及重大建设、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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