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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龙岩红炭山七0八化工有限公司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龙岩红炭山七0八化工有限公司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86号)


龙岩红炭山七0八化工有限公司:
  我委于2006年4月27日受理了你公司关于对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大生产能力技改及对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电子监控系统进行验收的申请,并于2006年5月14日组织专家进行了竣工验收。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经审查,该项目已通过建设、劳动安全监督、消防、环保、防雷等有关部门验收或认定,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我委委同意专家组验收意见,你公司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生产线及电子监控系统可以正式投入使用,生产能力为1200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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