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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开展纪念第40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开展纪念第40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琼土环资宣字〔2009〕4号)


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今年4月22日是第40个世界地球日,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主题为:“认识地球 保障发展--了解我们的家园深部”,并专门下发了通知,提出开展纪念活动的要求。因此,世界地球日期间,各市县局要紧密结合今年的主题,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世界地球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县局要高度重视世界地球日宣传工作,分管领导要抓好此次宣传活动,为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要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做到实施方案、人员、经费三落实。要联合当地教育、科技等部门和学校、社会团体、企业积极开展活动。要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的宣传平台,扩大宣传范围和提高宣传影响力。
  二、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将地球日宣传活动作为国土环境资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在纪念“世界地球日”期间,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及宣传画、派发宣传资料,举办科普讲座和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有条件的市县,要充分挖掘当地特色文化,如通过琼剧、儋州调声、临高人偶戏、黎族歌舞、崖州民歌等艺术形式进行宣传,将宣传活动溶入建设国土环境资源文化层面。
  三、宣传活动要与普及当前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了解的矿产资源政策法规和地质科普知识相结合。各市县开展宣传要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原则,根据当地的地质、矿产资源特点,有重点的开展宣传。如文昌、万宁、昌江等有重点矿区的市县要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以及矿山复垦、生态恢复方面的宣传;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中部市县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等。
  四、宣传活动要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宣传相结合。各市县局在地球日宣传期间,要根据当地资源和产业特点,宣传为打造体现地域资源禀赋的县域经济发展模式而制定的资源开发差别化管理政策;宣传通过开发当地优势资源,带动和延长地区产业链,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等。
  五、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各市县在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的主阵地作用,为新闻单位的采访报道提供便利条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以生动的形式报道国土环境资源管理工作新举措、新成绩以及对世界地球日的宣传活动进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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