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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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突发公共事件
| 包括自然灾害预报,以及自然灾害、生产生活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案件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危害程度,调查处置情况。
| 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网络等
| 自然灾害预测确认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之后视具体事件情况接续公开。
|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政务公开办配合;其他有关单位公开相关事宜自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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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电、气、公交、通讯等社会服务事项。
| 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服务承诺、投诉、求助等。
| 网络、公示板等同时公开。
| 2005年9月底
| 市城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电业、通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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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涉及社会生产生活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
| (1)价格
| 粮、油、盐、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和取暖、公交、通讯等社会公共服务事项价格调整的依据、标准、时限、结果,以及服务承诺、投诉、求助等。
| 新闻媒体、网络、公报、新闻发布会、印发宣传单等。
| 现行价格在9月底前公开。日后调整即时公开。
| 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电业局、通讯单位、市物价局、市供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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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
|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范围、缴费标准、享受条件、待遇支付等。
| 网络、文件等同时公开
| 现行政策在10月底前公开,以后调整、修改时,即时公开。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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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
项目
| 城乡道路、公用绿地重大的公益活动场所、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的改、扩、建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地点、标准、时限、投资金额、建设单位等。
| 新闻媒体、网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公开。
| 及时向社会公开
|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政务公开办配合。其他有关单位公开相关事宜自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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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本级一般财政预决算
| (1)收入
| 各项税收征收,重点公开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其他各项费用收入,重点公开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
| 会议、文件、网络、公报等公开。
| 2月底前公开当年预算安排情况
|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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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出
| 专项资金支出,重点公开基本建设、科技三项费用、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城市维护费、教育费附加支出等;行政事业性经费支出,重点公开公交事业费、教育事业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行政事业离退休费、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等。
| 7月底前公开上一年及当年上半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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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额投资
项目
| 一次支出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的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资金支出来源和支出额度等。
| 7月底前公开上半年情况;2月底前公开上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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