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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麟集团有限公司5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7.5MW)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麟集团有限公司5000吨/日新型
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7.5MW)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95号)


福建龙麟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的5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7.5MW)项目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关于过渡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经贸发展[2004]871号)及龙岩市经贸委初审意见,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你司5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7.5MW)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不新征用地。购置相关设备,利用公司5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头熟料冷却机和窑尾预热器排出的废气余热,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7.5MW的不补燃纯低温余热发电站,并完善配套辅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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