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鄂发(2009)1号文件责任分工的通知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健全部门分工合作的监管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扩大农产品和食品例行监测范围,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2009年蔬菜、畜禽、水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支持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价格和市场竞争力(省质监局、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实施)。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省工商局、省农业厅、省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加强食品安全事件舆论的引导(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6、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紧实施洞庭湖四河堤防整险加固工程、荆江大堤综合治理工程、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提高防汛标准。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提高抗灾能力。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程,抓好大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蓄水保水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江河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重点实施武昌大东湖、汉阳六湖连通,四湖流域专项治理,咸宁淦河、黄石磁湖水生态修复项目,以及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中下游水生态平衡系统建设。抓好农村塘堰、沟渠的清淤整治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

  7、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理,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整乡整村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2009年,全省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200万亩。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继续推进“沃土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和秸秆还田。推进低丘岗地改造工程,积极探索市场化、公司化、产业化运作,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低丘岗地改造。2009年,完成60万亩低丘岗地改造任务(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实施)。

  8、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示范基地、机耕道、维修站点、农机具场库棚和农机安全监理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机推广服务和安全监理水平。抓住国家大幅度增加农机购置补贴的机遇,加强资金监管,改进结算方式,提高结算效率,大力扶持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农机服务产业。改革补贴方式,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重点发展水稻、小麦、油菜、畜禽养殖全程机械化,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在部分县市区办一批万亩全程机械化试点。实行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对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给予信贷支持。完善农用燃油供应保障机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更新报废制度。继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实施,省财政厅落实专项资金)。

  9、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整合和集成科技资源,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启动建设100个与优势特色农业“板块经济”对接的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支持100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引导科技资源向农业产业一线聚集,推进农科教、产学研有机结合(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农科院负责组织实施)。深入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农业科技、经营、管理人才和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一线工作(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完善面向广大农民、覆盖区域较广的综合性农村科技信息传播体系。力争25%的村启动科技培训示范工程,抓好农民技术培训,开发农村实用人才,继续组织开展科技入户,每个村民小组培育1-2个农业科技示范户(省农业厅、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实施)。继续实行种子等生产资料主推制度。大力推广10大类100项实用技术,重点是轻简栽培、农作物病虫防治、测土配方、优质高产技术、小龙虾野生寄养、畜禽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技术(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