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2004年市政府指标考核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辽市政发[2005]15号 二00五年四月十八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4年是我市全面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克服困难,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出色地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我市政府被省政府授予“2004年度政府工作考核评价第三名”荣誉称号。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考核指标及数量评价规则的通知》(辽市政发[2004]27号)确定的考核办法,经过严格考核,下列单位在完成2004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考核指标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市科技局承担的专利申请计划完成率指标名列全省第1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指标名列全省第8名;市编委办、人事局承担的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员上岗分流工作指标与另一市并列全省第1名;市地税局承担的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地税部分)指标名列全省第2名;市城建局承担的城市植树造林指标名列全省第3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标名列全省第3名;城镇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指标与3个市并列全省第1名,荣获省政府单项奖牌,偿还企业拖欠并轨人员债务指标名列全省第8名;市财政局承担的政府债务偿还额指标名列全省第3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指标名列全省第6名;市考核办承担的为全省做出特殊贡献指标名列全省第3名;市经委承担的民营经济增加值指标名列全省第4名;市商业局承担的新增连锁超市店铺指标名列全省第4名;市发改委承担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指标名列全省第5名;市外经贸局承担的内联项目指标名列全省第5名,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结案率指标与另一市并列全省第7名,外引项目指标名列全省第8名;市统计局承担的地区生产总值指标名列全省第6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名列全省第7名;市旅游局承担的旅游总收入指标名列全省第6名;市水利局承担的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指标荣获“大禹杯”,与7个市并列全省第1名。
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加快振兴,市政府决定,按照辽市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对所承担的考核指标列全省前3名的市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人事局、地税局、城建局、财政局、市考核办各奖励3万元,城镇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指标获省政府单项奖牌,对承担该项指标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再加奖2万元,为市科技局局长李德强等22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对所承担指标列全省4至5名的市经委、商业局、发改委、外经局各奖励2万元;对所承担指标列全省前5名的市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人事局、地税局、城建局、财政局、考核办、经委、商业局、发改委、外经局,2004年度优秀公务员评定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所承担指标列全省6至8名的市统计局、旅游局、水利局各奖励1万元。对在2004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工作指标考核中荣获前三名的白塔区人民政府、辽阳县人民政府、灯塔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