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辽市政发[2005]57号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规定,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按照《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5]33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业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这次农业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第一次农业普查以来我市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对于进一步摸清全市农业资源情况,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保证粮食安全;对于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农业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和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查经费
为保证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辽阳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郝春荣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詹恒秋、市统计局局长栗荣庆、市发改委副主任袁芝涛、市农委副主任吴鹏升担任,成员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胡秀清、市委政研室助理调研员腾海波、市教育局副局长闫德荣、市科技局副局长吴志平、市公安局副局长何立、市民政局副局长张万昶、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一博、市财政局副局长胡忠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延道、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长有、市水利局副局长李国民、市卫生局副局长刘铁春、市林业局副局长王昌明、市动监局副局长张世伟、市统计局副局长毛怡声、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杨春柏、市扶贫办主任高卉、市广电中心副主任王晓东、市工商局副局长安永宏、市农发行副行长宋万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毛怡声兼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市统计局要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动员和新闻单位协调工作;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负责落实普查经费和普查物质保障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