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年开工建设的项目中,每有1个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加1分;每有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加2分;每有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加4分;每有一个总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加6分。各档不重复计算。
3.当年开工建设项目中有利用外资的,每有1个实际利用外资100万美元以上项目加1分;每有1个实际利用外资300万美元以上项目加3分;每有1个实际利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项目加5分;每有1个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加20分。各档不重复计算。
4.当年竣工投产项目中,每有1个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加1分;每有1个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加4分;每有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加6分;每有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加12分;每有1个总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加18分;每有1个总投资3亿元以上项目加30分。各档不重复计算。
(二)优质服务单位
年末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对各参评单位进行评选。每个县(市)区对参评单位评价基础分为5分;市直部门对参评单位评价基础分为5分;100家项目建设单位对参评单位评价基础分为1分;“项目年”活动领导小组评价分为15分。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采取平时跟踪检查、重点抽查、听取汇报、投票评议等方式进行。各指标承担单位每月参加市项目调度会,同时向“项目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一次工作进度表;服务部门每半年向“项目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项目年工作情况。“项目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项目年”活动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全市“项目年”工作进展情况。
(二)优胜县(市)区的评选,由市“项目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指标统计汇总后,提出初评意见;优质服务单位的评选,由市监察局牵头,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配合,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及100家项目建设单位对参评单位打分,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汇总,提出建议名单;最佳建设项目、特殊贡献奖的评选,由各县(市)区按照本地区项目总数的7%推荐,“项目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初评。初评意见、建议名单报市“项目年”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五、最佳建设项目和特殊贡献奖
最佳建设项目原则上为:当年竣工投产的第一、二、三产业经营性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环保要求,手续完备;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对最佳建设项目法人代表同时授予特殊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