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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全市扶贫帮困工作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全市扶贫帮困工作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5]22号 二OO五年四月十三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解决好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建设实力辽阳、平安辽阳、诚信辽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省2005年扶贫帮困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现就做好我市2005年扶贫帮困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优惠的力度,健全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经常性救助、临时救济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辅之以住房、就学、医疗救助、科技扶贫和对口帮扶等专项救助措施,不断提高扶贫帮困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农村特困户建房。为农村特困户建房60户,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2005年5月1日前开工,9月底前竣工,10月底前入住。每户建房资金由市财政补助1万元、县(市)区财政补助2000元。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建委、国土资源局配合。
  (二)农村特困户修房。为农村特困户修房120户。2005年5月1日前开工,9月底前竣工,10月底前入住。修房资金每户户均4000元,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补助2000元。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建委、国土资源局配合。
  (三)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或改造。结合乡镇合并,调整敬老院布局,建设具有一定规模、辐射面广、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主要供养五保对象和收养农村家庭自身缺乏护理能力的病残老人或自愿申请入院的自费老人。辽阳县河栏镇、甜水乡、柳壕镇、吉洞乡,灯塔市五星镇、大河南镇、柳条寨镇等7所敬老院要改造成为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2005年5月1日前开工,9月底前竣工,年底前入住。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建委、国土资源局配合。
  (四)经常性社会捐助。以扶贫超市为依托,抓好经常性捐助活动。形成市、县(市)区、街道、社区4级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使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全年要完成经常性社会捐助款物300万元。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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