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一)各学校要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积极探索有效的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重点是向学生讲授遇到诸如触电、中毒、溺水、火灾等事故的自救、他救方法,并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练课或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以锻炼学生自保自救能力。对各级安全工作管理人员要进行分层培训,提高其适应工作的能力。要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科任教师的安全责任,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工作到位、责任明确的机制。要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妥善应对。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保证信息准确、渠道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报告,对延报、误报、瞒报、不报者要严肃处理。要严格排查校舍安全隐患,对确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要立即封存,校长和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二)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督导工作计划,并实行“一票否决”;教育行政部门要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人员,严格规范管理,对不符合民办教育相关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交通、公安部门要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彻底整治,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对影响恶劣的案件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城建、消防部门要全面排查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内部安全隐患;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食堂和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卫生和药品使用安全,保证饮用水源安全;政法、宣传、综合治理部门要加强学校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安全工作,坚持开展同境内外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活动、非法宗教渗透活动以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加强对涉“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好“四个纳入”,落实好包保责任制。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集中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
  从现在起至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准备阶段(从3月上旬开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根据省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学校具体工作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自检整改阶段(3月中旬结束)。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对本部门、本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找准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学校自检督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属学校的自检督查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