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区司法综合窗口的设置及工作职责
1.社区司法综合窗口的设置。每个社区有一名法律工作者或由法律服务所包片,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每个社区有多名调解人员或有一个调解小组的法律服务配置。社区司法综合窗口的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制作统一的社区司法综合窗口标志牌、公示栏、簿册,购置统一的办公桌椅。
2.社区司法综合窗口的职责。一是在街道司法所的领导下,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并进入社区便民服务网络联动系统。二是在街道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实行“一站式”调解各类民间纠纷,负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警务司法进社区工程的领导,成立警务司法进社区工作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何立任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一博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各区局治安大队、保安服务总公司、市司法局基础科等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为工作组成员。全面负责组织实施警务司法进社区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公安局户政大队、市司法局基础科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警务司法进社区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福任办公室主任。
五、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警务司法进社区工作组要制定警务司法进社区工作规划,科学安排警力,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警务司法进社区工作经验,完善社区联防治安体系。社区警务、社区司法必须在派出所、办事处、社区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指挥畅通、服务群众、运作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社区警务和社区司法综合窗口工作的基础。大力加强治保会建设,配齐人员、落实待遇,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提高治安组织的战斗力,不断巩固和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自治自防,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三)充分发挥公安、司法机关主力军的作用。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加强治安防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充分发挥社区民警、保安、司法人员的积极作用。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增强社区民警和社区法律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
(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把警务司法进社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警务司法工作职责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奖惩激励机制,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附件4:
辽阳市便民服务进社区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便民服务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地运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根据市政府“四进”社区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制定辽阳市便民服务进社区工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