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绿化工程
整体绿化工程由各区组织设计施工。4月5日前完成绿化设计工作,4月10日至4月25日前完成树木栽植工作,5月1日起栽植草花、草坪,8月30日前完成其他配套设施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社区市政设施进社区工程的领导,成立市政设施改造进社区工作组,负责社区市政设施改造工程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组长由市城建局局长赵强担任,副组长由市城建局副局长王海斌、郭东锴担任。道路改造工程和街灯改造工程由市政工程科负责;绿化改造工程和环卫设施改造工程由园林环卫科负责。施工队伍由市政工程科、园林环卫科和城市资本经营有限公司按程序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要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要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按照施工方案或工程科的现场交底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每一道工序的质量都应该达到《质量管理条例》所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做好工程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规范施工现场的场容,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卫生;科学组织施工,使生产有序进行;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保证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现场堆放的材料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施工现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附件2:
辽阳市环境保护进社区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确保环境保护进社区工程落到实处,根据辽阳市“四进”社区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坚持专项治理与综合整治、突击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对社区环境的集中整治,大力宣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增强市民城市意识、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和卫生意识,为社区居民提供安静、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主要任务
对社区内违章建筑、违规经营、侵占绿地、“五马一洗”、噪音、环卫、排污等进行全面治理。使社区内卫生整洁,噪声环境全部达标。社区内基本消除噪声、烟尘、油烟、电磁辐射等不良影响,清除并有效扼制违法建筑。有条件的社区争创辽宁省安静居住小区。
三、责任分工
市工商局:负责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必须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后方可发放工商执照,从源头上扼制环境污染扰民事件的产生;依法查处经环保部门认定的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社区内各类企业。
市城管执法局:拆除社区内各种非法建筑物、构筑物,严格控制违法建筑发生,对社区内违法违规的房屋拆改、装修门脸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对社区内各种占道摊点、商亭、“五马一洗”、小广告、小招贴等行为进行治理;取缔在居民区、学校及机关办公场所附近设置的扩音设施、露天开设的卡拉OK以及文化娱乐场所对外播放的音响以及流动商贩的小喇叭。加强对公园及街巷、广场文化活动噪声的管理;依法对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扰民和扬尘污染进行查处,并按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规范社区内的建筑施工场地;对市政设施、地下管线设施、绿化等方面进行监察管理;充分发挥城管110指挥中心的作用,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