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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5〕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七月八日

  辽阳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52号)精神,有效保护路桥设施,保障行车安全,提高公路通行效率,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现就全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巩固成果、依法严管、重点突破、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从集中治理阶段转为严厉打击阶段,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依法严管重罚,坚持综合治理,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提高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到2005年底,全市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左右,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的标定吨位得到更正。
  二、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戴恩彪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孙世民、市交通局局长高彪、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跃担任,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纠风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理办)设在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副局长兼公路管理处处长高庆国担任。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全市交通系统的治理工作,负责超限超载检测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与公安部门共同制定和组织实施路面严厉打击工作方案,参与其他成员单位实施的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治理工作,与交通部门联合实施路面严厉打击工作,组织警力参与在全市依法设置的检测站点联合行动,实施综合治理;负责治理工作中的治安工作,严厉打击治理过程中抗法和干扰正常执法的行为,维护公路通行和检测站秩序;加快“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杜绝非标准车辆登记上牌;配合工商部门取缔车辆非法改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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