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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关于加强社区内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关于加强社区内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5〕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关于加强社区内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社区内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第三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在繁荣城乡经济、丰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选址不当,设施简陋,缺乏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一些餐饮业产生的污水、油烟、异味和娱乐业产生的噪声,既污染环境,又严重影响周围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为加强社区内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的环境管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味,提出如下意见:
  一、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并配置污染防治设施。
  二、社区内的餐饮业必须配置烟气净化装置,不得利用居民楼内的烟道排放废气。
  三、居民楼内不得开办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所及其他超标准排放噪声的加工类企业。已开办的必须进行整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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