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线一资源”相关企业单位负责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自身人防、物防和技防能力。铁路部门要加强高速铁路封闭式建设和管理,加强对铁路桥梁、隧道、涵洞以及铁路线路治安复杂区域的巡查巡护。电力企业要搞好输变电系统和输电铁塔防破坏、防盗拆装置建设,并加强对重点线路的巡查巡护。通信部门要积极安装断线报警,确保及时查明情况,修复受损线路,保持线路畅通。金融营业场所和金库、运钞车要重点加强室(车)内外电视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弹玻璃等物防、技防建设,发挥好屏障保护作用。矿山企业要加强防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内部保卫能力。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5年8月至9月)
1.市及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工作方案要于8月底之前报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要积极与有关企业沟通,做好集中整治的协调准备工作。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鼓励群众提供犯罪线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有条件的地区,可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形成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
3.各县(市)区要对本地区“五线一资源”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排查,确定集中整治的重点督办案件,明确集中整治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5年10月至2006年3月)
1.破案攻坚。各级公安机关对重点督办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组织精兵强将,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限期侦破。对重大逃犯,要实行网上追逃,广辟线索渠道,落实抓捕力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以打击促防范。
2.治安整治。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及“五线一资源”周边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小炼油点、黑加工点、小熔炼点、选矿点等进行清理整顿,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严禁非法经营,堵塞各种诱发盗窃犯罪的销赃渠道。加强对流动收购人员、拣拾人员的清查管理,净化“五线一资源”周边治安环境。
3.隐患整改。各有关部门对各种可能危及“五线一资源”安全运营的问题,按照先大后小、先急后缓的原则,逐一进行整改。对重大难点问题,当地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重点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确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五线一资源”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高内部防范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