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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年6月,邀请省爱卫会专家初次调研;2006年7月,市“创卫”指挥部进行全面检查;2006年8月,根据省爱卫会专家的建议,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06年9月至11月,向省爱卫会申请,邀请省爱卫会专家到辽阳正式调研。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10月)。省爱卫会调研通过后,进一步巩固整改和整治成果,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查遗补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制度,保证各项指标持续达标。同时,向全国爱卫会申请,以最佳状态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明查和暗检等调研工作。
  对全国爱卫会提出的问题,由市“创卫”指挥部负责按国检标准进行督查督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彻底解决难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创卫”工作向纵深发展。
  2007年6月至2007年10月,各项指标全面达标,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⒈成立“辽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统一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下设一室六组:(1)办公室,负责全市“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迎检等工作。(2)行业卫生、除“四害”组,负责市区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城区除“四害”等工作。(3)工程项目组,负责城区道路、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河道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违章建筑拆迁(包括背街小巷、居民区)等工作。(4)市容市貌组,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包括市区段河道及铁路沿线)、环卫基础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建设和单位、居民区卫生及民意测验等工作。(5)健康教育组,负责市区健康教育工作。(6)宣传组,负责“创卫”工作的宣传、信息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7)督导组,负责督察督导“创卫”工作进展情况。
  ⒉实施“一把手”工程。各城区政府、市直部门和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创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日常工作。
  ⒊加强市、区爱卫会工作机构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保证经费投入。
  (二)强化监督,严格奖惩。
  ⒈建立“创卫”工作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签订“创卫”工作目标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未按时完成“创卫”任务的单位,不能评为文明单位或先进单位。
  ⒉建立“创卫”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市“创卫”指挥部对全市“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跟踪检查,限期整改,做到治理一项、达标一项、巩固一项。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边缘性、交叉性的问题主动解决,不得推诿扯皮,特别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在限期内予以解决。
  ⒊建立“创卫”工作调度会制度。市“创卫”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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