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5]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八月二日
辽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工作力度,力争到2007年达到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跨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健康城市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标本兼治、管建并重、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举全市之力,打一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攻坚战,努力把辽阳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备、社会管理有序、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舒适健康的国家卫生城市。
二、工作目标
(一) 环境保护工作:
⒈城市可吸入颗粒数年平均值≤0.12毫克/立方米。
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60%。
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4.钦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
⒌杜绝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
(二)市容环境卫生:
⒈建成区垃圾清扫保洁率和清运率达100%,机械化清扫率达20%以上,做到日产日清。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化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⒉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⒊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城区无旱厕。
⒋加速护城河两侧“绿色项链”风光带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城区基本消除裸露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