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行档案化管理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负责产地和产品档案化管理工作,要组织生产企业建立种植档案,内容包括种植户姓名、面积,农业投入品的品种、名称、用量、施用时间等。各县(市)区要对示范基地和示范区的主要技术措施、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管人、生产农户等内容立牌明示。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通过农户编码系统、生产管理档案(即投入品记录卡)、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相互追查的原则,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2005年,辽阳县和灯塔市各选择3处进行试点,并不断总结经验,扩大可追溯制度覆盖面。产品认证主体和生产户要通过合同形式,对购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约定。积极探索不合格农产品的召回、理赔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
(六)完善检测和监管体系。一是通过整合机构和人力资源,加快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二是加快基层检测站(点)建设,蔬菜和水果生产比重较大的乡镇至少有一个检测站点。三是加快建立由绿色食品管理部门、技术推广部门及企业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仪器设备,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实行市场准入制度。2005年10月起,实行菜、果、肉、蛋、米等部分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由市工商部门牵头,农业、质监、商业、卫生、物价等部门配合,在万隆大市场、果品批发大市场、木鱼石大市场、襄平贸易城、威尔玛超市、大正超市、乐购超市、鼎祥超市等实行市场准入。各县(市)区也要选择有条件的市场和超市积极推行市场准入。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专区、专店、专柜销售,逐步取缔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马路市场。通过建立健全标签识别、进货索证、场内公示、销售台账、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市场退出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市农委负责“三品”整体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产品认证、产地认定以及检测体系建设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三品”整体推进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市药监局负责对农产品安全的综合监管,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市环保局负责农田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基地不受污染;市工商局负责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制定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严查假冒“三品”的违法行为;市质监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监管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市卫生局负责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餐饮业的卫生监管;市商业局负责提供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商场、超市名单,督促其把住“三品”进货质量关;市物价局负责对市场“三品”零售价格进行监测;市林业局负责无公害、绿色食品水果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定发展规划;市动监局负责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生产技术的指导和培训,无公害畜产品示范区和检测体系及质量追溯制度建设;市广电中心负责宣传有关“三品”方面的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时报道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各成员之间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