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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5〕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2004〕24号),设置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局级建制。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划出。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的职能:
  政务公开协调管理职能。
  (二)划入的职能:
  将原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调研职能划给市政府调研室。
  二、主要职责
  (一)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全面、深入、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市各项工作动态,做好相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
  (二)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负责做好市政府领导所需各种材料的文字综合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对市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安排日常公务活动;负责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和省级政府机关领导及重要来宾到我市视察、参观、考察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
  (四)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办理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审核下级机关请示、报告市政府的工作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收集、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动态的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并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
  (六)负责国务院、省、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省、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及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经常性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及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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