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等级评级实行半年一测挡、一年一定级。有“+”号的档连续获得2次,可晋升上一级或一类;有“-”号的档连续获得2次,即向下降一级或一类。无“+”、“-”号的档不发生档级的升降变化。
三、评定程序
达到相关要求的社区可在每年12月1日至31日以书面形式向市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时须上报社区基本情况说明、本社区信用社区工作方案以及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公室受理申请后,应在次年1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转发至各相关部门。
信用社区建设相关部门在接到办公室转发的社区书面申请后,应于当年3月20日前,向办公室书面通报社区有关情况。
办公室在每年3月25日前将各社区呈报的信用社区评级申请连同相关部门通报的数据材料按申请的信用等级分别提交信用社区评审委员会评审。
信用社区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办公室转交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召开评审会。评审主要内容有:候选信用社区下岗失业人员、企业的有关信用情况;候选信用社区就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信用社区班子的有关情况。评审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能现场参会的成员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投票,当一个社区弃权票超过1/5时,按未通过处理。市评审委员会负责3A级以下信用社区评审,并报省建设信用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向银行贷款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等级,由企业和个人聘请银行认可的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或经办行指定的评级机构进行评级。
办公室应于评审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通过的信用社区名单和信用等级上报市领导小组,经市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当地广播、电视和报刊上公布。
对信用社区实行动态考核,每年评审一次。除定期评审外,任何一个信用社区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核实某一信用社区未达到现有等级标准并向办公室书面报告后,该信用社区即自动降至与其实际指标相应的等级,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按公布获得信用社区称号的方式和范围予以公布。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信用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信用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尚杰洪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副主任罗思广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经委、辽阳银监分局、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信用社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信用社区建设的日常督办、检查、指导、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思广兼任。信用社区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社区信用等级评审工作,组成人员有工商银行辽阳市分行副行长徐贵魁、农业银行辽阳市分行副行长刘启哲、中国银行辽阳分行副行长吴久岩、建设银行辽阳市分行纪检书记薛世森、交通银行辽阳支行副行长马孟春、辽阳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张清洋、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金艳、市财政局副局长胡忠宇、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副主任徐连信、市地税局副局长张宝竟、市国税局副局长于连波、市劳动就业局副局长许军、市工商局副局长安永宏、市民政局副局长高晓刚、市经委副主任邵德双、市质监局副局长刘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