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信息产业部门负责维护公安三、四级网络设施,确保网络畅通,与公安部门配合开通查询换发“二代证”及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更正情况的电话、短信业务。
(九)人民银行负责“二代证”信息在全市银行系统中的应用。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换发“二代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换发“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白国曾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邹克纳、市公安局副局长何立担任,成员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学清、市发改委副主任袁芝涛、市财政局副局长胡忠宇、市民政局副局长高晓刚、市物价局副局长王作安、市人事局副局长潘宏刚、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韩铁、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韩锡明、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王天鹤、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王德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和具体实施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德福担任,具体工作人员由市公安局负责抽调。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协调本部门工作。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换发“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提高我国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好人、财、物和技术保障工作。各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换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换发“二代证”工作任务。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换发“二代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要落实责任,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集中换发“二代证”期间遇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研究和解决。要充分利用换发“二代证”的有利时机,完善户籍管理资料,促进我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
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换发“二代证”的意义和有关工作安排,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对“二代证”的办理程序、办理要求、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要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借机乱收费。